五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厅室使用申请表
申请日期:__2017__年___12_月_2__日
申请部门:五邑大学国学社 | 申请使用时间段 | 2017年 12 月 2 日 到 2017 年 12 月 2 日 |
申请人:阮梦灵 | 10时 00 分 到 17 时 00 分 |
联系方式:13620185267 |
申请地点(√) | □ 舞厅 □ 多功能厅 √□ 报告厅 □ 活动中心门前空地 □活动中心后方广场 |
活动用途 | 国学社第四届汉服节 |
所需设备 | 音响、麦克风、投影仪 |
使用部门负责人意见 | |
校律委宣管部经手人 | |
团委意见 | |
实际使用情况 |
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:(部门/姓名/联系方式) | 阮梦灵 | 13620185267 |
校律委宣管部工作人员签名: | | |
设备及卫生情况: | | |
备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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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使用前请认真阅读《活动中心厅室管理制度》。
2、厅室内及大门口禁止粘贴任何可能留下痕迹的物品,例如双面胶、透明胶等等,并要做好墙壁的保洁工作,发现墙上有脚印手印的,取消其下学期申请使用厅室的使用权。
3、未经校律委宣管部同意擅自移动厅室的音响等设备的,视情况而定,减少甚至取消其下学期申请使用厅室的使用权。
4、若使用厅室过程中财物有损坏,要求使用单位按原价格进行赔偿。
5、活动结束后自觉及时打扫卫生,如检查不及格,要求重新清洁卫生,视情况的严重程度,按照相关规定罚款处理。
6、厅室使用时间段为09:00-22:00;使用时间段需填写活动的开门时间和关门时间。
7、此表需使用部门使用时出示,以便检查和活动后填写情况,并交回校律委宣管部。
8、填写好电子版的申请表,打印一式两份,在使用时间前一个星期交到校律委宣管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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