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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非外联横幅] 政法学院非外联横幅申请表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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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外联宣传申请表


学院

政法学院

组织部门

政法学院学生会

负责人

邹芷倩

 

联系电话(长号/短号)

13620190905/660905

宣传活动项目


第三十届校园文体艺术节之合唱大赛

宣传内容

(详细填写相关宣传内容,并根据宣传需要以“√”选择;海报、喷画、横幅宣传时限为5天,摆摊设点宣传时限为2天;横幅请在宣传内容一栏附上其文字,海报喷画请在表尾附上其照片)

宣传方式

横幅( )

喷画( )

海报( )

摆摊( )

宣传内容

热烈庆祝五邑大学第三十届校园文体艺术节之建行“金蜜蜂”邑声绎梦韵立韶华合唱大赛取得圆满成功

规格

(7 m X(0.65 m 注:长X

摊位个数:(1)个

宣传位置

足球场( )

足球场( )

北区女生宿舍( )

北区饭堂( )



黄浩川教学楼( )

活动中心门前空地( )

宣传时间

2017年4 月19 日——2017 年 4月 21日


附海报/喷画照片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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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意。原因为:申请时间不符合宣传规定,非外联海报应提前至少3-7个工作日发帖申请。另外,未上传附有老师签名的用A4纸打印的横幅内容的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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