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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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03-11 13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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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外联宣传申请表 学院 | 政法学院 | 组织部门 | [td=173]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
负责人 | 谢浩菲 | 联系电话(长号/短号) | [td=173]18318758162
宣传活动项目 | 3.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|
宣传内容 (详细填写相关宣传内容,并根据宣传需要以“√”选择;海报宣传时限为5天,摆摊设点宣传时限为2天;海报请在表尾附上其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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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td=73]宣传方式 | [td=85]海报( ) | 摆摊( √) |
[td=73]宣传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学习宣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在3月15日,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,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将在本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活动,进一步促进大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与学习,普及维权途径,增强大学学生的防范意识。由于当今时代大学生维权意识较为薄弱,容易成为消费弱势君洋体,所以引导大学生进行健康消费,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是必要的。通过本次舌动可以帮助同学们养成合理消费,科学消费的优良习惯,有益于学校的权益建设和“和谐校园”的建设。同时,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活动,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,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。 |
[td=73]规格 ( )m X( )m 注:长X宽 | 摊位个数:( 1)个 |
宣传位置 | | [td=85]北区女生宿舍( )个 | 北区饭堂( √)个 活动中心()个 |
| [td=85]新白宫宿舍()个 | 青年广场( )个 |
[td=73]宣传时间 2024年3月 14日—— 2024年 3月 14日 11 时 00分-- 13时 30分 |
附海报/喷画/横幅照片处: [p=42, null, left]注:[/p][p=42, null, left]1.摆摊时间:活动中心、北区饭堂、青年广场均为11:00-13:30以及16:00-18:00;[/p][p=42, null, left]2.摆摊时禁止大声喧哗,禁止使用音箱等扩音设备,活动结束后,需及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、回收宣传物品等。[/p][p=42, null, left]3.海报规格:高*宽 0.8*0.6m,[/p]-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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